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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与虎搏杀的少年 (第1/2页)
“你也知道我跟你不一样,没有本事便注定活不长久,我需要重新投入黑暗里去磨炼,这三年我一直在姜国的西北边塞,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好在我活了下来,并且比以前活得更好。” 林少云的神色有些复杂,听着李梦舟好像混不在意的语境,他的心里不免有些难受。 他想到了第一次遇见李梦舟的情景。 在溪安郡的莽城里有着一座格斗场,那是富人聚众玩乐的地方,是地下场所,是在白鲸帮的管辖之下。 那个时候的清风帮和白鲸帮还没有开始恶化,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年少的林少云曾跟随父亲林振南去过一趟格斗场。 在格斗场看到的画面,给了林少云年幼的心灵造成不小的震撼,更是初次理解了这个世界的残酷,何为三教九流。 格斗场不单单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生死搏斗,也包括与虎狮这种猛兽搏杀,参与格斗的人要不是无亲无故的孤儿,要么就是得罪了人,或者是被拐卖而来,拿自己的命来博取一线生机。 但格斗的人大多都是成年人,最小的也是青年,很少见十几岁的少年,除了个别恶趣味的富人要求,才能在格斗场上看到十几岁的少年与猛兽搏杀。 林少云当年看得那场格斗赛,便是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人与曾经咬死过两位数成年人的斑斓大虎之间的对决。 看着那孱弱不堪,明显营养不良的少年与对面那堪比大山般巍峨的斑斓大虎,这场搏斗不仅残忍,更令人心悸。 那斑斓大虎被饿了很多天才被放出来,别说十一二岁的少年,就算是成年人,也休想逃脱葬身虎口的下场。 林少云能够明显感受到那少年心里的恐惧,就算他只是在高台上观看,但那声临其境的感觉,仰天咆哮的猛兽,依旧令他腿肚子发软,他不知道那格斗场中的少年是如何有勇气还能站着的。 他不想要看到少年被撕碎的场景,但同时也很佩服那场中的少年。 这本该是很轻易能得见的结局,没有人认为少年能够打败猛虎,他们只是享受那少年被猛虎追逐惨叫的乐趣,看到少年在绝望中挣扎,被猛虎扑倒一口口撕碎的画面。 林少云永远不可能忘记当年的场景。 不被看好的少年,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哪怕心里再恐惧,眼泪布满脸庞,也依旧悍不畏死的与猛虎搏杀。 他手中只有一把破损的匕首,他的一双小手紧紧握着这把匕首,与猛虎展开搏斗。 单靠力量他不可能拥有与猛虎对抗的实力,他借助自己瘦小的身体,与猛虎缠斗,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企图给猛虎造成创伤。 这场格斗并不精彩,因为那些富人没有看到想要看到的,斥骂声响彻在格斗场。 那少年仿佛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眼里只有那头想要吃掉他的猛虎。 在他筋疲力尽,浑身鲜血淋漓的关键时刻,以不可思议的方式用匕首狠狠捅进了猛虎的眼睛,瞎了眼睛的猛虎更加狂暴,却给了少年暂时生存的时间,横冲直撞的猛虎无法伤害到少年,最终被少年杀死。 回忆起来似乎有些不现实,但林少云深刻的明白当时那股铺天盖地的绝望氛围,哪怕只是回想,也让他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看着对面那平淡的毫无感情色彩的面庞,林少云更加觉得李梦舟是一个怪物,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其实你大可留在清风帮,没必要去奢求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