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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晋国最后的辉煌 (第1/3页)
在晋悼公整顿内政、加强实力、为争夺霸权做准备的过程中,有一个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人就是魏氏家族的魏绛。 魏绛,姬姓,魏氏,乃魏準之孙,魏武子之子,出身于世家大族。悼公即位元年,为了拉拢强族,对世家子弟广泛进行封赏,魏绛本人即在此时被任命为中军司马,负责执掌军中法度,地位已经相当于赵盾时代的韩厥。 魏绛虽因家族关系而得以位列八卿,但在辅佐晋悼公期间却是真正做到了以国家利益为重,殚精竭虑,积极为国君出谋划策。魏绛最为后人所称道的功绩,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执法严正,不畏权贵。 魏绛为人刚正不阿,执法十分严正,即使对贵族强家也是一视同仁,绝不姑息妥协。而为了做到公平、公正的执法,魏绛甚至将自己生死置之度外。 晋悼公即位之后的第四年,召集诸侯会盟,一则是借以炫耀晋国的武力和地位,二则也是试探诸侯对晋国的态度,为称霸中原做准备。而悼公的弟弟杨干却无视法纪,肆意扰乱悼公随行仪仗队伍的行列。魏绛身为中军司马,为了严明军法,在诸侯面前不堕晋国国威,冒死当众处决杨干的驾车之仆。此举虽使魏绛声名远播,为其赢得了清廉刚正之命,但却使晋悼公大为恼怒。悼公认为魏绛是借侮辱杨干来侮辱自己,其行为是对国君的“大不敬”,因而不顾众人劝阻,坚持要将魏绛处死。 而魏绛也早已做好就死准备,执法完毕后即上书向悼公陈述行刑理由,说“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表明自己身为司马,平日管理不严,才会导致杨干这样扰乱军纪的行为出现,自己理应对此事负责;但诸侯会盟之时,若不以国家利益为重,枉纵杨干之仆,只怕引来诸侯嗤笑,不利于晋国日后争霸。魏绛同时表明,自己未能尽职尽责整顿军纪于前,折辱公室贵族于后,愿一死以谢罪。晋悼公在读完魏绛的陈情书后深感愧疚,匆忙之间赤足奔于朝堂赦免魏绛,事后又专门设宴向魏绛赔罪。 二、深谋远虑,力主和戎。 杀杨干之仆这件事令晋悼公充分认识到了魏绛的贤德和能力,不久即攫升其为新军将佐。也正是在新军将佐的任上,魏绛向悼公提出了“和戎”之策,这可以称得上是其政治生涯中最大的贡献。 戎狄与晋国相邻,多次侵扰其北部郡治,成为晋国重要的祸患之一,也是晋悼公南下争霸的重要障碍。而魏绛以前,晋国处理与戎狄关系的方法一向是与其进行战争,而从无“和戎”之说。 因而最初魏绛向悼公提出“和戎”之策时,悼公并不能理解这项计划的积极意义,反而拒绝说:“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魏绛并不气馁,从国家大局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理有据地向悼公说明了“和戎”五点好处: 第一,“戎狄荐居,贯货易土,土可贾焉”,戎狄为马上民族,以游牧为主,因而轻视土地,重视财物。晋国可以利用戎狄的这一特性以财物向其换取土地,从而扩大晋国北部边界。 第二,“边鄙不耸,民押其野,穑人成功”,与戎狄的连年战争导致晋国北鄙农事荒废,人民也十分疲敝。而与戎狄修好,则人民自可安居乐业、回归土地,农业生产就可以得到保证。 第三,“戎狄事晋,四邻振动”,戎狄归降晋国,诸侯必然要受到震动,如此则晋国的国威必将大震。 第四,“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消弭战争,既可以休养军队,也可以节约保存战争物资。 第五,“鉴于后羿,而用德度,远至迩安”,魏绛从历史出发,以史为鉴,认为只有以德服人,才能真正长治久安。 晋悼公也终于被魏绛说服,命令魏绛为使者出使和戎。八年之后,晋与戎狄之间便做到了和睦相处,边境之间也几乎再无战争,晋悼公南下争霸也解除了后顾之忧。 三、领兵作战,居功不傲。 魏绛除了执法刚正、深谋远虑之外,还是一位难得的将才,领军作战多有功劳:《左传》载鲁襄公九年(公元前564年),魏绛与赵武率师斩行禀;十年(公元前563年),与士鲂戍梧及制;十三年(公元前560年),佐栾黡将下军救寺;十八年(公元前555年),与栾盈以下军克寺。虽然现在因为史料缺 (本章未完,请翻页) 失而无法得知其行军布阵的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