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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知子莫若父 (第1/2页)
郝万福被桌上的百元美钞吓了一跳,以他小学未毕业的文化水平,一时之间还算不出准确数字,可即便如此,也大体知道桌上所有的美元兑出去,至少能换五六千块钱。 五六千啊!对郝万福来说,这是一笔不敢想的巨款。 林维桢见他发愣,用手指敲了敲桌子,道:“给个痛快话,能不能行?” 郝万福回过神来,用力地咽了咽口水,过了几秒钟后才咬牙道:“行!” 林维桢笑了笑,将美元推给郝万福,道:“那就麻烦你帮我兑了,一共七百美元,能兑多少兑多少,事后给你1个点的辛苦费”。 郝万福没接钱,问:“林哥,我算术不太好,一共能兑多少钱?我怕被骗了”。 “如果按照你刚才说的1比12的汇率,七百美元差不多能换8400块人民币,1个点就是84块钱,兑得多,你拿得多,上不封顶”。 听到这话,郝万福眼睛都绿了,自己春节期间顶风冒雪,辛辛苦苦半个月,才挣了50块钱,好几次差点被人扭送派出所,幸亏自己跑得快。而这次兑换美元,也就是跑跑腿动动嘴皮子,转眼就能拿80多块钱,跟捡钱没啥两样。 想到这里,郝万福一把搂过美元,往棉袄内侧兜里一揣,起身道:“林哥,既然你信得过我郝老二,我保证给你把事儿办利索,你就瞧好儿吧!” 望着郝万福急匆匆离去的背影,林维桢摸着下巴笑了,这个郝老二是个妙人! 小伙子虽然好吃懒做,也游手好闲了点,不过却是个行动派,看准了的事马上去做,不拖沓、不磨叽,很合林维桢的胃口。 至于那700美元,就当是对郝万福的最后一次试探,也算是考验。如果郝万福做得不错,林维桢不介意和他合作。 当然,林维桢并非不拿美元当回事,而是了解郝万福这个人,前世在一个胡同里打了几十年交道,他的为人和口碑还算不错。 林维桢现在的身份是大学生,没有过多的精力操心这种小生意,不妨站在郝万福身后,让郝万福去闯荡。 丹尼尔那边还有一桩大生意等着自己呢,这才是头等重要的大事。 郝万福走后,林维桢就没动过,安静地坐在椅子里思考,直到胡同里有人扯着嗓门喊孩子回家吃饭,他才意识到外面的天黑透了。 老宅子好像没通电,正堂里一片漆黑,这里算是待不下去了。 等收拾宅子的时候,顺便拉上电,最好能再装部电话,不过知道这是白日做梦,至少两三年内,没戏! 他还记得寒假前沈儒群的话,所以还得找个时间去趟沈儒群家,正好出版社的事需要他帮忙打听,于是决定赶早不赶晚,明儿个就去。 第二天,特意赶着吃过午饭的时间上门。 当然,随手带点水果还是有必要的,虽然赵茹曾说过不用带东西,可他却不敢当真,礼多人不怪嘛。 沈元和沈婧兄妹都在家,十五六年没见了,沈元的脸型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圆滚滚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圆框眼睛,看起来斯文极了,哪有一丝小时候的顽皮模样。 沈婧的模样倒是有些认不出来,眼前的少女跟记忆里的奶娃娃没一点相似之处。 沈元和林维桢同岁,虽然断了十几年的联系,但同龄人聊得来,见面后的那点生疏感很快烟消云散,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 沈婧对林维桢根本没有一点印象,所以也谈不上亲近,打过招呼便去沙发上看电视